管道式油烟净化器

管道式油烟净化器

壁挂式油烟净化一体机
3
更多

壁挂式油烟净化一体机

流动摊贩专用油烟净化器
4
更多

流动摊贩专用油烟净化器


油烟净化器配套设施
居民楼公共烟道专用油烟净化器
5
更多

居民楼公共烟道专用油烟净化器

首页 >>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政策标准 >> 转载自南岸生态环境: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指南
详细内容

转载自南岸生态环境: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指南

图片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指南
图片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全面规范餐饮油烟排放行为,切实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餐饮油烟规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排查整治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对照以下重点事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配合各镇街填报油烟整治台账。

(一)严禁餐饮油烟偷排、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否安装有效的油烟净化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

1.净化器的型号、功率、净化效率、处理风量、阻力、尺寸等相关信息等铭牌参数是否清晰。

2.静电净化器工作指示灯是否常亮,静电净化器的电流表是否有电流参数,静电净化器运行过程中是否无电场短路产生的放电异响。

3.净化器末端管道是否无肉眼可见的油烟。

(三)风机是否与净化器联动,是否安装在净化器之后。

(四)烟道是否完好,排烟管道是否有跑烟漏油现象。

(五)油烟是否存在散排(灶头附近是否违规装有排风扇)。

(六)是否建立清洗台账或留存清洗资料。

(七)是否按《餐饮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50/859-2018)要求规范设置监测孔(见附件1)。


二、加强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

为确保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效率,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保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油烟净化设施,且常态化做好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清洗维护工作,确保排气筒出口及周边无明显油污,按照《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等相关标准要求,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或更换滤料1次,清洗完成后应如实填写清洗维护台账,并保存提供清洗服务合同、记录、照片、发票等资料备查。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清洗公司开展管理服务、油烟净化设施租赁服务等。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同步做好餐饮油烟整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选用高效设备确保治理效果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净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未经任何设备净化排放视同超标。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根据其规模、主要污染物等情况(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规模划分和净化设备的污染物去除效率选择遵照附件2执行),甄别和优选达到排放标准的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设备,确保选用的油烟净化器设计排放风量不低于规范要求风量(设计排放风量=基准灶头数×基准风量,单个基准灶头的基准风量以2000m3 /h 计),以确保达标排放。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妥善保存治理工作涉及合同、方案、财务凭证等资料备查;同时,要建立好净化设备日常运行、清洗维护台账,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年备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是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尽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自觉履行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经营和排放的油烟达标排放,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各镇街将会对各餐饮服务经营者油烟治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按要求提供台账、自行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按上述要求完成餐饮油烟规范整治工作。

转载自:https://mp.weixin.qq.com/s/MUXEJIsAo-zpQhO_Qfj76g


技术支持: 重庆奥斯诺科技有限公司 | 管理登录
seo seo